摘要:对某市电子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建设中声学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结果显示:在电子工业园区所辖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线中,在距离道路中心50m的距离外,昼夜间均能达到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类区域标准。主干线夜间主要噪声影响的范围为距主干路中心线50米的范围内,次干路的噪声影响范围为距次干路中心线50米的范围,因此,在距主、次干路50米的范围内禁止规划居住。
关键词:园区规划建设;声学环境;预测与评价
规划建设中必然会产生噪音,根据某市电子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环境噪声源可分为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区域开发活动中,噪声源因开发的类型不同存在一定的差别,工业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动力等噪声;仓储及配套公共设施区则主要是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等。本研究将对该市电子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建设中声学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
1.设备噪声
区内各企业、商场配置的热泵机组、水泵、应急用柴油发电机组、燃油(气)锅炉等产生的设备噪声是电子工业园区建成后区内的主要噪声污染源。
对规划区域内入住的工业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止措施使其厂界达标,即厂界噪声昼间≤60 dB(A),夜间≤50 dB(A),在预测计算工业设备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时,主要考虑距离衰减,预测模式采用常规的距离衰减,基本计算公式为[1]:
式中:r1、r2——距声源的距离,m。
L1、L2——r1、r2处的噪声值,dB(A)。
根据当地环保部门对评价区域环境功能的划分,评价区域声环境执行GB3096-2008中2类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中Ⅱ类标准。由于工业企业设备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消声、吸声等降噪措施,使其达到厂界噪声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再经距离衰减后,2m以外可使噪声降至55dB以下,6m以外可使噪声降至45dB以下。所以,工业企业设备噪声对电子工业园区的声学环境没有明显影响。
2.交通噪声预测与评价
2.1主要交通干线简介
道路交通结构以遂渝路为交通主轴线,北与德泉路连接,以德泉路、兴宁路、水库路、腾辉路为次轴线,构成二横二纵道路主骨架系统。道路规划分为三级,主干道红线宽度30—45米,次干道红线宽度18—22米,支路12—15米。道路主骨架即遂渝路,宽45米。这几条交通干线将某电子工业园区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
2.2预测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中,评价对象主要为交通干线,因此在评价标准选择时采用《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
2.3噪声预测模式选择
预测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选用预测模式如下[1]:
式中:
-第i种车型的车流在接受点处的等效声级,dB(A); -第i种车型在参照点处的平均幅射噪声级,dB(A); -第i种车型的车流量,Veh/h; -第i种车型的车速,km/h;r0-参照点距行车线的距离,r=7.5m;r-敏感点(计算点)距行车线的距离,m;T-计算时间;
a-与地面因素有关的吸收因子; -噪声传播途中障碍物的附加衰减量。
行车道上实际车流量为大、中、小三种车型的组合车流。因此,公路交通噪声的等效声级为三种车型车流的等效声级的叠加,即[1]:
预测值同环境声学背景值叠加后,进行影响预测评价。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评价方法同质量现状评价方法相同,即采用标准限值比值法。
2.4预测参数的选取
从交通噪声的特点和车辆辐射噪声的特性分析,公路行驶车辆可视为等效行车线上噪声值,等效行车线的位置为公路隔离带的中心线。在评价范围内,把公路边距中心线10m、20m、50m、150m、200m处作为观测点,预测交通噪声对上述距离的影响。预测模式中主要参数的确定如下:
车流量:在主干道上行驶的车型分大、中、小三类,用类比车种比例的方法确定,其昼间、夜间车流量见表7-7。
辐射声级:各类车型的辐射声级按下列公式计算:
重型车:LH=77.2+0.81V;中型车:LM=62.6+0.32V;小型车:LS=59.3+0.23V。
式中:V―车辆平均行驶速度,km/h。
主干道基本采用沥青路面,路面引起的噪声修正量取1dB
3噪声影响评价结果
根据选定的预测模式,结合该区域道路情况确定的各种参数,计算出各路段的交通噪声预测值列表1。
表1 各路段交通噪声预测结果
4.结论
预测结果表明,在电子工业园区所辖范围内的主要交通干线中,在距离道路中心50m的距离外,昼夜间均能达到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4类区域标准。主干线夜间主要噪声影响的范围为距主干路中心线50米的范围内,次干路的噪声影响范围为距次干路中心线50米的范围,因此,在距主、次干路50米的范围内禁止规划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