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程项目的长期性和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很可能会面临工程的索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以来,工程项目的索赔作为发包人控制造价的和承包人获得利润的重点,越来越引起发包商和承包双方的关注。发包方为了控制工程建安成本,会尽量避免工程索赔的发生,并做好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作为承包人应该正确运用索赔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那么承包商应如何做好工程索赔呢?
一、索赔的策略与技巧
1、尽量创造索赔机会。首先,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要反复深入研究招标文件,仔细勘察施工现场,要尽可能挖掘招标文件的缺陷,探索可能索赔的机会。其次,在编制工程量报价时,科学利用不平衡报价等策略。第三,在合同签订阶段,还要重视对合同的审查和分析,以预测和发现索赔的机会,在其中应对合同变更、价格补偿,工期索赔的条件的可能性给予特别关注。
2、建好工程项目,做好合同管理,理顺各方关系。首先,承包人必须建好工程项目。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心中,建好工程项目,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是对承包人的基本要求。具备了这一基本要求,承包人才有资格和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谈索赔。如果工程质量有缺陷或安全文明施工做的不够,承包人索赔一般很难取得成功。其次,承包人一定要做好自身的合同管理,重视索赔资料的搜集整理,及时确认口头变更指令,注重索赔程序,编制好索赔报告,及时索赔。这样才能抓住一切索赔机会办理索赔,同时也不至于给发包商造成反索赔的机会。第三,承包人平时一定要和发包人、监理人、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这样才会有机会是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尽量避免有人恶意损害承包人利益的情况。3、选择好索赔的时机。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当工程的工期进行到25%-75% 这个时间短,承包人有较大的主动性,是加大力度解决索赔的最佳时期,不在这个时间段内,一般索赔的难度会大些。
4、尽量分解或分段索赔。在有多个索赔时间发生时,承包人要尽量以单项形式提出索赔,各个击破,避免一揽子索赔。这样一是由于单项索赔一般金额或工期比较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比较容易接受;二是事件相对简单,容易分清责任,并且计算索赔费用或工期也是比较简单。如果把几个索赔事件掺到一起,则由于事件相对复杂,索赔金额或工程量较大,导致责任或风险划分模糊,从而影响索赔。
5、做好工期顺延与费用补偿之间的选择。有时候一个索赔事件,承包人可以采用工期顺延或费用补偿,但具体选用哪种索赔,则应根据承包人“利益最大化”和较高成功率来确定。如当所见工程工期期限比较宽松,此时要求工期补偿就相对比较容易;而对于工期紧迫的工程,对发包人提出费用补偿则相对容易些,所以承包人要灵活运用补偿方式,争取最大收获。
6、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适当作出让步,着眼长远利益。承包商应站在维护与发包人、监理人等有关各方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的高度,着眼于重大的,索赔额高的事件,主动放弃小额索赔,万一出现索赔要求也要力争友好协商解决。
7、如果所发生的事件,能运用设计变更或签证来处理承包人就应该选用设计变更或签证的方式,避开索赔,这样比较迎合发包人的思想,可以说应对索赔事件的优先策略是在没有损失的前提下尽量避开索赔。如果确实避免不了,就要据理力争依法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二、相关案例分析
XXX 土建工程合同价6000 万元,合同工期18 个月,合同规定:“工期每延误1 天,罚款1000 元”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1、首层至五层钢筋混凝土墙柱的混个凝土千古等级,结构总说明标注为C35,而施工详图上表明为C40,工程量清单中也没有C40 钢筋混凝土墙柱项目,仅有C35 钢筋混凝土墙柱项目。承包商在投标时就发现这一情况,但经过分析后认为,这一瑕疵可以利用,于是采取措施,且C35 钢筋混凝土墙柱项目略报低单价。待承包人中标并进入施工现场后,针对这一情况又组织了专业人员作了专项分析,认为可以采用设计变更和索赔两种方式来解决,但由于牵涉到的工程量大,相应的费用也搞,且索赔手续繁琐,索赔资金不容易到位,认为采用设计变更是较好的方式。于是承包人主动与设计院、发包人、现场监理联系,阐明情况,很快得到各方的一致同意并办理了变更手续。由于合同清单中没有给项目单价,故承包商重新报价给发包人审批。当时已经处于施工阶段,承包商在谈价时当人比投标时更有主动权,最后获得了比较满意的单价(560元/m3),且该增加项目的工程款自然按进度支付。这一事件的解决,就是上面第一条“索赔的策略与技巧“中第1 点和第2 点的灵活运用。2、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经过确认的临时停水停电共计15 天。这时承包人可索赔工期15 天,也可索赔费用用于价款施工。承包商经过计算成本及合理利润,预算处费用为12 万。承包商考虑但是大多数楼均已卖出,买房者都非常关注开发商能否按时交楼,因此承包商认为索赔费用比较容易,且主动权相对较大。于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费用,迫于交楼压力,发包人很快就同意了这一索赔事项并支付了款项。但如果承包商索赔工期后,在加快施工并按期完工,则按合同有关工期奖罚的规定,可获得的工期奖励金额应是15 天×1000 元/ 天=15000 元。这与按费用索赔得到的金额12 万元是相差很大的。这一事件的解决,就是用了以上技巧。
3、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发包人另外委托承包商做了一些楼盘开盘的准备工作,如搭建表扬舞台和宣传广告结构框架等。承包商均按照发包方要求做好且因工作量小都没有办理索赔,工程最后准时交楼,得到广大买家的好评,发包人也很满意。承包商主动放弃了小利益确保了重大利益和长远利益,维护了与各方的合作伙伴关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为承接后续工程奠定了良好基础。这一事件是索赔技巧6 的成功运用。以上是承包商如何做好索赔的拙见,望成引玉之砖。在实践工程中各种情况千变万化的情况,根据不同的合同要求以及不同发包人的处事方式,灵活运用不同的索赔策略和技巧,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逐步提索赔的管理水平。